各学院:
为继续深化与广东省高校之间的交流及友谊、加深友校学子对澳门的认识,应澳门大学的邀请,学校拟选拔50名优秀本科生参加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5日由澳门大学举办的“澳门大学线下访学项目”。学生完成项目、提交结业证书、成绩单及学习报告后,可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0.5。活动相关要求如下:
一、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1:2023年寒假澳门大学线下访学项目简章。
二、报名条件
1. 中国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 热爱人民,忠于祖国,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行端正,道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 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满足具体项目要求的条件;
4. 身心健康,具有较强跨文化适应能力和交流能力;
5. 认真履行学习交流义务,能按项目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6. 大学英语四级CET-4不低于45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CET-6不低于425分或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面试;
7. 至少接种两针以上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不能接种疫苗的同学,需要提供医院证明。
三、选拔人数及方式
1. 名额:50人。
2. 选拔方式: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务处和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根据学生学分绩点、英语水平、思想品德及面试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最终录取情况由澳门大学确认。
四、项目费用说明
1.项目所收费用包含:大学课程费、大学管理费、机构参访费、校园参访交流费、住宿费、早餐、境外大巴费、保险费。不包含:往返澳门交通费、午晚餐、内地及澳门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港澳通行证及澳门签注办理费及其他个人消费。
2. 赴澳门相关手续由录取学生自行办理。
3.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证明可接受由医疗单位出具之证明书或学员个人健康码截图,上面必须清楚显示学员姓名及各剂疫苗接种日期等信息。
4.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澳门大学将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行程安排。
五、往返澳门交通费补助
录取学生须自行从居住地前往广东省珠海市集合,与带队老师汇合后,统一入境澳门,学生不得擅自行动。学校依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校外事〔2020〕2号)之规定,对参加项目的学生提供一次性由居住地往返广东省珠海市的交通费,允许乘坐的交通工具包括:火车(限二等座、硬座及硬卧)和大巴车,不包括飞机、火车(一等座、商务座、软座、软卧等)、出租车、私家车等。
受资助学生完成项目、提交结业证书、成绩单及学习报告后,将港澳通行证的签注证明复印件、火车票或大巴车票(需提供发票)等相关材料递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核实相关材料后将资助名单、核销金额及学生银行账号函告财务处予以一次性报销,逾期未提交核销材料者视为放弃资助。
六、报名及相关手续办理
(一)请有意愿申请的学生于活动申请截止日前完成以下步骤:
1.仔细查看项目介绍;
2. 填写并打印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需双面打印)、附件3:项目报名表,并交至所在学院办公室;
3.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6日12:00;
4. 参加由国际处举办的线上宣讲会,时间及参与方式详见附件5:项目电子海报。
5.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12月7日14:40至17:30,湖光校区行政楼209。
(二)请各学院填写附件4:项目报名汇总表,汇总报名学生的相关信息,并于2022年12月6日16:3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international.support@gdou.edu.cn。
(三)请各学院于2022年12月7日12:00前将附件2:“审批表”(有学院领导签字和单位公章)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207)。
七、联系人:邓老师、由老师;电话:0759-2396206
附件:1.2023年澳门大学线下访学项目简章
2. 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
3. 项目报名表
4. 项目报名汇总表
5. 项目电子海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2年11月29日